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0-05-28来源:未知作者:张林浏览次数:467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工作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是深入贯彻学院创名牌、树品牌、打造核心竞争力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实施十百千工程在广大学生中形成比学赶超、相互推动的竞争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有修养、有知识、有理想、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先进典型,形成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全面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树内容

创建、表彰十个左右的红旗班集体,作为学院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的模范典型,进行重点指导、培养和资助;争创、表彰一百名左右的明星组(舍)长,作为班级管理和楼舍管理工作中的带头人予以表彰奖励;选拔一千名左右各方面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标兵,作为学生典型予以表彰、宣传。其中明星组(舍)长以及优秀学生标兵在学院推荐表彰、推优入党、就业推荐中优先考虑。同时,建立十百千工程先进典型信息库,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存档,择期在院报、网站等媒体上大力宣传。

三、范围比例

1、范围:学院各教学班、学习小组组长、舍长以及表现突出的在校生均可参加。

2、比例:先进班集体按照教学班级总数20%的比例申请创建;明星组(舍)长按照总人数30%的比例申请;优秀学生标兵按照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申请。

四、标准条件

(一)红旗班集体条件

1、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综合学习成绩优秀;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学年内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可作为红旗班集体创建单位重点发展;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自动列为红旗班集体。

(二)明星组(舍)长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学院管理,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大局,做出突出贡献。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组(舍)长职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名列上游。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较强,无任何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三)优秀学生标兵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3、热爱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在班内名次位列上游。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品格健全,乐观向上,爱好广泛,能充分发挥个人文体特长,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且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五、选拔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的争创选拔方式。各系在各班级、组(舍)长、同学申请和民主评议基础上,确定创建对象。创建时间以一个学期为最短创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条件进行选拔、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团委)。经初审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并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

2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实行动态考核,被学院确定为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如果在校期间出现不符合表彰条件的,经学院评选争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表彰称号并不再享受十百千工程各种待遇。

3、确定为红旗班集体、明星组(舍)长、优秀学生标兵候选名单予以推荐的,应将书面事迹材料报送学工处(团委)进行评审。

4、经由学院审核确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以正式文件下发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张榜公布。

六、工作要求

学生工作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十百千创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院各系、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为确保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的顺利开展,各系要高度重视,成立评选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