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3级新生“军歌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3-09-01来源:未知作者:admin浏览次数:392

 

为丰富新生军训生活, 活跃校园文化 ,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为新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激发广大同学的积极性,特举办2013级新生军歌比赛。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94下午1500集合,1530正式开始。

3、比赛地点:学院艺术广场。

二、参赛要求

1、以大队为单位,每个大队分别演绎两首歌曲,包括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必选曲目为《歌唱祖国》,演唱形式和方法不做特殊要求;自选曲目要以以热爱热爱祖国、热爱军人、热爱人民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教育意义。

2、各大队全体军训队员参赛,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应由所在系开具假条,由本队教官确定是否参赛。

3、参赛出场顺序按照119大队依次进行,各大队确定指挥一名。

4、要求各参赛大队着装整洁,统一穿军训服。

5、各大队于93上午1000前将自选参赛曲目报学工处(团委)。

三、评分标准

1、选唱曲目内容健康向上,体现当代军人的优良精神面貌(2分);

2、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旋律优美,特色鲜明(2分);

3、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2分);

4、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服装整齐,上下场安静有序(2分);

5、指挥动作大方协调,与合唱队伍融为一体(1分);

6、整体效果良好,富有感染力(1分)。

四、评分要求

1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打分;

2、评委对2首曲目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值为各参赛队的最终成绩;

3、记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为参赛大队的最后得分;

4、参赛队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奖项设置

根据各参赛队最终比赛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

六、评委组成

学院将选拔有关人员组成评委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对各大队参赛曲目演唱情况进行评定。

 

 

2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