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工作“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是深入贯彻学院“创名牌、树品牌、打造核心竞争力”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实施“十百千”工程在广大学生中形成比学赶超、相互推动的竞争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有修养、有知识、有理想、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先进典型,形成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全面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树内容
创建、表彰十个左右的“红旗班集体”,作为学院校风、学风、班风建设的模范典型,进行重点指导、培养和资助;争创、表彰一百名左右的“明星组(舍)长”,作为班级管理和楼舍管理工作中的带头人予以表彰奖励;选拔一千名左右各方面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标兵”,作为学生典型予以表彰、宣传。其中“明星组(舍)长”以及“优秀学生标兵”在学院推荐表彰、推优入党、就业推荐中优先考虑。同时,建立“十百千”工程先进典型信息库,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存档,择期在院报、网站等媒体上大力宣传。
三、范围比例
1、范围:学院各教学班、学习小组组长、舍长以及表现突出的在校生均可参加。
2、比例:先进班集体按照教学班级总数20%的比例申请创建;明星组(舍)长按照总人数30%的比例申请;优秀学生标兵按照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申请。
四、标准条件
(一)红旗班集体条件
1、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综合学习成绩优秀;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学年内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可作为红旗班集体创建单位重点发展;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自动列为红旗班集体。
(二)明星组(舍)长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学院管理,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大局,做出突出贡献。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组(舍)长职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名列上游。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较强,无任何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三)优秀学生标兵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3、热爱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在班内名次位列上游。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品格健全,乐观向上,爱好广泛,能充分发挥个人文体特长,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且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五、选拔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的争创选拔方式。各系在各班级、组(舍)长、同学申请和民主评议基础上,确定创建对象。创建时间以一个学期为最短创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条件进行选拔、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团委)。经初审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并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
2、“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实行动态考核,被学院确定为“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如果在校期间出现不符合表彰条件的,经学院评选争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表彰称号并不再享受“十百千”工程各种待遇。
3、确定为红旗班集体、明星组(舍)长、优秀学生标兵候选名单予以推荐的,应将书面事迹材料报送学工处(团委)进行评审。
4、经由学院审核确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以正式文件下发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张榜公布。
六、工作要求
学生工作“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十百千”创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院各系、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为确保“十百千”争先创优工程的顺利开展,各系要高度重视,成立评选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