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报送获得“银河爱心助学金”学生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2-09-07来源:学工处(团委)作者:赵异民浏览次数:157

关于评选报送获得“银河爱心助学金”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系:

为积极响应国家有关帮困助学的号召,支持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更多山服学子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根据福州银河内衣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学院与福州银河内衣有限公司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设立“银河爱心助学基金”,以鼓励和帮助部分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由福州银河内衣有限公司每年提供20000元人民币资助金,对学院符合条件的10名在读同学进行资助,每名受资助学生获得2000元资助金。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本助学金受惠范围为学院在读全体同学。

2、名额分配:服装工程与管理系5名,服装艺术系2名,国际贸易系2名,信息工程系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尊敬师长,热爱同学,礼貌待人,帮助他人。

3、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

4、成绩优异,在班级排名中上游。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公益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表现优异。

6、生活勤俭朴素,不铺张浪费。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各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参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名单。

2、初选名单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请于96前报学院学工处。学工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学院审批,助学金将在2012年新生开学典礼上发放。

3、各系负责对本系的评选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管理,保障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名额,不再递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在评选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各系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