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服院字〔2013〕22号 签发人:孙京家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关于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情 况 汇 报
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3)2号〕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此次省优评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将评选范围、评比标准和名额分配等相关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系。各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层层推荐,审核公示,确定本系初选名单;学工处将初选名单汇总后于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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