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四项常规手册

时间:2013-05-07来源:学工处(团委)作者:赵异民浏览次数:541

 

 
山东服装学院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     录

一、秩监部早操检查制度实行办法…………………………·3

二、卫生部宿舍卫生检查制度实行办法……………………·9

三、卫生部教室卫生检查制度实行办法……………………·13

四、文明部宿舍晚归检查制度实行办法……………………·16

附件:各部门检查表格及会议记录表格……………………·20

 

 

秩监部早操检查制度实行办法

早操工作是我院学生管理的基础工作,由各系早操检查部门具体负责,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秩序监督(简称秩监部)进行,早操成绩列入年终学生管理考核中。

一、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夏:早6:20------6:40进行跑操,6:50前进行完毕。

根据时节情况进行调节,冬:6:40------7:00进行跑操,7:10前进行完毕。

二、检查方法:

1、各系早操负责部门,对本系早操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时到

达集合场地,否则视其情节轻重扣除秩序质量分。

 2、在每天早操时,本部成员会与体育部对时间,确保早操按照规定时间跑操,如有超过2分钟及2分钟以上的,扣当天该系1分。

    3、早操抽查有秩监部检查人员同各系早操负责人共同进行,并

按照1:1的比例分配双方检查人员。

    4、每周一至周五,秩监部检查人员在该系跑操人员按规定的时

间集合完毕后开始对该系班级进行。

    5、每周日对各系早操成绩进行汇总,总成绩由各系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如与各系记录有出入或其他疑问,由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团及秩监部负责人共同协调核实处理,对此各系有权查秩监部原始记录。

6、秩监部检查人员有权扣早操秩序质量分,各系各班级不配合工作、妨碍检查、态度恶劣、辱骂秩监部检查人员的每人每次扣3分,各系体育部人员如有以上的行为则一次性扣该系5分。跑操期间班级零散、班距太小、打闹、拖拉等情况扣当天该系2分由秩监部检查人员分别打最后取平均分。

7、在跑操过程中禁止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如有此现象,扣该系早操质量分。

    8、对于不配合工作、妨碍检查、态度恶劣、辱骂秩监部检查人员的同学视情情节轻重扣除该同学所在系早操秩序质量分,并上报学工处,根据《山东服装学院学生手册》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全院通报。

9、各系查楼道人员如有不按时到勤者按旷操处理,如有迟到按迟到处理。

10、十分钟之内双方签完 ,超过时间的按不签底子处理,发生

不签底子的情况,所有的事实按底子上的记录来处理。一周内如有两次以上不签底的情况,扣早操质量分。

11、对于跑操质量大有改善,配合秩监部工作的情况,给予1-2分早操质量分奖励。

三、成绩换算:

1、请长假者及时上交有效假条不扣分。

2、站操、走操扣除该班级每人次1分。 

注:走操者在当日早操进行前上交有效假条,经秩监部及各系早操检查人员核实存档后不扣分。

3、请假不扣分,但是规定人数限制各系每周不得超过5人,超出的按旷操记录,必须在跑操之前将假条出示。查出情况后再说有假条一律无效并按旷操计算。

4、迟到、插队等情况扣该班级2分(每人每次)。

5、旷操、早退扣该班级每人次3分。

6、对于集体走操、集体解散、早退、旷操的班级,该系当日早操成绩记为0分。

7、对于谎报所查班级真实情况,该班级当日早操成绩记为0分。

四、监督方法:

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秩监部不定期检查各系早操负责部门查操记录,如各系记录与秩监部记录不符,按情节轻重扣秩序质量分。

五、说明:

1、本规则所提及的“出勤”是指按时到达集合场地出操。

2、本规则所提及的“长假条”是指请假时间在两周或两周以上者,为长期假。请长假者需将有效长期假条当日晚自习前上交,并与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秩监部检查人员核实并存档。如当日未能上交有效长期假条者按旷操记录。

注: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如没有病假证明按请假记录,附:如果有长假到期的需要续假者,需从秩监部负责人处拿原始假条后由系办老师签字。

3、本规则所提及的“站操”是指该班级早操进行期间,由于特殊原因未能随班级完成跑操者为站操。

注:站操者必须在所属班级集合地点进行站操,不得早退,如有早退,按早退记录。

4、本规则所提及的“走操”是指因身体有突发性不良状况,无法进行过于剧烈的运动而不能随班级完成跑操全程以至随所属班级,跑操队伍行走未完成规定跑操全程者为走操。

5、本规则所提及的“请假”是指请假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勤早操。请假必须持有假条,由班长或体委出示,病假者须附医务室或有关医院证明。有效假条需在所查现场交于秩监部检查人员核实存档。否则一律按旷操记录。

6、本规则所提及的“早退”是指未完成跑操全程,提前离开该系早操现场等情况称为“早退”。

注:如果在抽查的班级中发生早退的情况按旷操处理。

7、本规则所提及的“迟到”是指在该班级开始跑操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制定场地者及在该班级进行跑操中进入等情况都为迟到。

8、本规则所提及的“旷操”是指无正当理由、无有效假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勤早操者为旷操。

注:在班级跑操过程中从前面班级或后面班级拉人充数视为旷操。

9、本规则所提及的“集体走操、集体解散、早退、旷操”是指该班级总人数1/3或1/3以上者走操、早退、旷操,该班级为集体走操、解散、早退、旷操。

10、本规则所提及的“谎报”是指所报班级情况与秩监部检查人员所查事实情况不相符合等情况即为谎报。(包括各系各班级的跑操总人数汇总表,俗称底子。及秩监部检查人员所查各班级的跑操总人数各种请假等情况)。

11、本规则所提及的“全程”是指按规定各系各班所应跑的总距离(总长度)。

12、本规则所提及的“长期有效假条”是指假条内有请假人的姓名、系别、班级、事由、起止时间、系办老师亲笔签字批准并加盖所在系公章后才为有效长期假条。如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此假条无效,成绩按旷操记录(单人单假)。

13、本规则所提及的“有效假条”是指假条内有请假者的姓名、系别、班级、事由、时间、班主任亲笔签字批准后为有效假条。(单人单假)如有不符,则此假条无效,成绩按旷操记录。

14、由于系内各种原因而未能及时出操者,需有系办负责老师开有效事由证明有效事由证明内需有系办老师亲笔签字并加盖系办公章后为有效证明,此有效证明需在请假当日晚自习前上交,并与秩监部检查人员核实存档,如当日未能上交有效事由证明,则一律按旷操记录。对于发现假条有假冒的,按谎报处理,该系当天成绩为零。

15、本规则所提及的“单人单假”是指,不论长期有效假条还是有效假条,每张有效假条只能代表一位同学请假。

16、对于在规定早操结束时间内未能完成跑操全程的各系各班按情节轻重扣除秩序质量成绩。

17、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秩监部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可以随各系班级进行跑操监督。

18、每周一至周五早操抽查时,根据该系各班临时情况的多少,随即决定指定抽查班级。

19、班级在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抽查中连续两周出勤率未达到60%的班级给予全院通报。

20、为确保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检查人员实行轮流检查制并由各系早操主要负责人参与早操检查有关事项。

21、若在跑操当天早晨有意外的情况(例如考试)而不能参加跑操的,其证明必须有系主任签字和学工处老师签字才能有效,否则按旷操记录。

22、对于长假到期或续假的人员,须由各系早操负责人持原有长假假条证明去院自律秩监部负责人处核实,否则按旷操记录。

注:必须假条一份,医院证明一份。

23、在跑操过程中如果出现因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而不能坚持继续跑操的,须告之秩监部检查人员 ,可以不扣分。否则按走操或者早退记录。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

卫生部宿舍卫生检查制度实行办法

为了督促学院各系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发展,为全院师生创造一个优雅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卫生部特于每周二、周四进行宿舍常规检查。检查成绩作为每周、每月评比四个系成绩的评定标准,实行减分制度。

一、检查时间:

宿舍检查时间为7:40.

二、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桌面整洁、无垃圾(若桌上垃圾为饭后剩物如:包装袋等按垃圾处理,正在吃饭中则无需扣分)、无污垢、桌面物品摆放整齐,违项扣1分。

2、地面整洁(包括阳台地面、卫生间地面、床下地面)、无杂物、无大面积脚印、头发、灰尘,违项扣2分。

3、宿舍内未叠被现象(被子平铺,卷起、对折等皆按未叠被),若查到未叠被现象违项扣2分,在当日第二节课上课之前补假扣1分,检查时有假条不扣分(假条必须包括:姓名、班级、时间、公寓号、宿舍号、盖章有效),检查完毕再出示假条按补假处理,仿冒假条扣4分。

4、床铺整洁,床上毛绒玩具、书、包等摆放整齐,可以有衣服但必须叠放整齐,无衣撑,违项扣1分。

5、床下皮箱、脸盆摆放整齐,鞋子摆放正规,必须整齐。违项扣1分。

6、室内无乱挂、乱放现象(包括床边缘护架、上下床之间的梯子),墙上不允许挂任何东西(除装饰物),无拉绳挂衣现象(有人在的情况下,允许有两个及两个以内的衣撑,无阳台的公寓除外),违项扣1分。

7、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无残留垃圾,垃圾桶内无垃圾(如口香糖、瓜子皮等杂物未清除干净视为垃圾未倒),检查垃圾桶时,可以拿掉遮盖物,室内无乱挂垃圾袋,违项扣1分。

8、阳台物品摆放整齐包括瓶子、纸等杂物,摆放可以用箱子、袋子装起不能成堆堆放、鞋子的摆放和床下摆放标准一样,违项扣1分。

9、暖气片洁净,缝隙间无杂物、无乱挂(冬天允许摆放袜子)乱放现象,违项扣1分。

10、若宿舍门因换锁打不开,检查人员有权进行宿舍改查(应及时将钥匙交到宿舍管理室)。

11、卫生间只要无人入厕,皆在检查范围之内,关门也可以打开查。

12、洗刷用具、用品不能摆放在桌上、窗台,可以放在卫生间但要保持整洁(包括洗刷台及洗刷台上的物品),违项扣1分。

13、窗台不允许放任何东西,检查期间可以动窗帘检查窗台的卫生,违项扣1分。

14、检查期间床上不可挂帘子(透明的除外),不能影响检察人员查看床面,违项扣1分。

15、宿舍卫生分为100分,出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根据以上标准扣分。

16、若宿舍卫生5项以上违反上述标准,或出现宿舍内人员不配合工作、敲门两次不开门的,按未打扫处理,扣10分。

17、检查期间若发现宿舍内有烟头、宠物、酒瓶、违禁电器(充电器除外)、宿舍无人情况下墙上插座插有电器等情况,提醒与拔除电器并各项扣2分。

18、检查期间系负责人与部门成员、院检查人员都无权动宿舍的任何东西(除门和窗帘),包括自己的宿舍。

三、事项说明:

1、各系应如实上报宿舍档案,若卫生部的记录与各系上报的宿舍有出入,卫生部有权检查各项统计的宿舍档案。

2、对于混合宿舍,各系要上报清楚本系人员所住床号,以便统计成绩,若卫生部的成绩与各系上报的宿舍有出入,卫生部有权检查各项统计的宿舍档案。

3、如各系宿舍调动,应及时向卫生部递交变更的宿舍名单,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周末卫生部算出的成绩无误,若各系负责人拒不签字,卫生

部有权正常向办公室上交成绩。

5、每周的签底时间为周日晚自习之后8:30~8:40,超出此时间

视为拒签,除事先跟卫生部说明的情况。

6、各系负责人有向团委、学工处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和义务。各系负责人有权监督卫生部的工作情况,可以调阅卫生部检查时的原始记录,如发现卫生部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现象,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予以更正。

7、各系负责人在检查宿舍卫生期间,只允许2人跟随院卫生部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多进1人扣1分,依此类推。

8、若各系负责人积极配合院卫生部工作、态度端正、交流语气和缓等,加1-2分。

9、各系统计一份本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的宿舍名单并上交院卫生部负责人。

10、检查宿舍时,所抽查的各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的宿舍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卫生部有权向各系老师如实反映情况,而且皆一视同仁。

11、本制度由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各系学生会商议制定,团委、学工处批准通过。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

卫生部教室卫生检查制度实行办法

为了督促学院各系教室卫生状况的良好发展,为全院师生创造一个优雅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卫生部特于每周三、周五进行教室常规检查。检查成绩作为每周、每月评比四个系成绩的评定标准,实行减分制度。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7:40.

二、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本制度实行满分100分制。

1、教师黑板干净整洁(黑板以擦干净为准,检查期间无需有水)、无污垢(无大面积粉笔痕),违项扣1分。

2、黑板板槽整洁,槽内无灰尘、无粉笔头和其他垃圾杂物,违项扣1分。

3、讲桌、电脑桌桌面清洁,无灰尘、教学用具(粉笔、板擦、抹布等)及花盆植物摆放整齐,违项扣1分。

4、窗台洁净,无杂物,窗台物品(例如花、书等)摆放整齐,违项扣1分。

5、暖气片表面洁净(有窗台不查暖气片),无污垢,缝隙中不能塞垃圾等杂物,无挂垃圾袋现象,违项扣1分。

6、地面整洁无杂物,无纸屑,无大面积脚印,包括讲台(讲台不允许有粉笔头)、暖气片下等(检查期间地面必须看出是拖过的),违项扣2分。

7、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而且工具上不允许有垃圾,垃圾桶内无垃圾(如口香糖、瓜子皮等杂物未清除干净视为垃圾未倒)可以打开垃圾桶的盖检查,检查中只要发现有垃圾皆按垃圾未倒,室内无挂垃圾袋,违项扣1分。

8、风扇盒与电灯开关上无灰尘,违项扣1分。

9、教室卫生基本分为100分,出现违反以上规定的班级根据以上标准扣。

10、若教室卫生5项违反以上标准,按未打扫处理(未开门按未

打扫处理),扣10分。

11、教室内任何桌子、凳子上都不允许放垃圾(如饭后剩物、垃圾袋、包装袋、碎纸屑,纸团等杂物),桌子旁可以捆、绑装垃圾的袋子,但检查期间必须把垃圾清除掉,违项扣1分。

12、所属服装工程系、服装艺术系的班级在上工艺课与立裁课期间卫生不予检查。

三、事项说明:

1、进行教室卫生检查时,各楼层必须有各系负责任人随同,若无负责人,卫生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教室的分数。

2、在进行教室卫生检查时,系负责人必须如实汇报教师情况,若漏报教室或谎报工艺、立裁课等情况(查明情况并属实时),皆按未打扫处理。

3、如各系教室调动,应及时向卫生部递交变更的教室名单,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周末卫生部算出的成绩无误,若各系负责人拒不签字,卫生部有权正常向办公室上交成绩。

5、每周的签底时间为周日晚自习之后8:30~8:40,超出此时间视为拒签,除事先跟卫生部说明的情况。

6、各系负责人有向团委、学工处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和义务。各系负责人有权监督卫生部的工作情况,可以调阅卫生部检查时的原始记录,如发现卫生部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现象,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予以更正。

7、本制度由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各系学生会商议制定,团委、学工处批准通过。

8、各系负责人在检查教室卫生期间,只允许2人跟随院卫生部检查人员进入教室,多进1人扣1分,依此类推。

9、每周各系负责人与部门成员积极配合院卫生部工作、态度端

正、交流语气和缓等,加1-2分。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

文明部宿舍晚归检查制度实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自律委员会文明部特制定晚归检查制度(以下简称自律会),具体如下:

一、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周日,晚10:00开始。

二、检查人员:

1、每公寓设一个检查小组,由院自律会文明部检查人员同各系晚归执勤人员在公寓前进行执勤。另设二至四个进公寓检查小组,对四个系宿舍晚归情况进行抽查。

2、每小组由院自律委员会文明部执勤人员(不多于三名)和各系学生会成员(执勤人员不多于两名,进公寓人员不多于两名)组成。

3、各系学生会在检查时不能有据点行为(除工作后汇总情况)。

4、各系学生会在检查时最多安排四位负责人巡逻,各系负责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各系巡逻开始前应向文明部说明巡逻人数,巡逻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各系自我负责。

5、各系巡逻时,如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等情况,提醒两次后不予纠正的,取消该系巡逻资格。

三、 检查方法:

1、从晚10:00整(以学院铃声为准,如无铃声,以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文明部执勤人员的时间为准)开始检查晚归,在各系相互监督下分别填写《学生宿舍晚归登记表》,检查结束后由院文明部执勤人员分别签字。

2、执勤时各系如有晚归人员,各系负责人应核实并签字;进公寓检查完毕后由各系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3、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文明部负责人负责汇总每日检查情况,并作好记录。

4、各系巡逻开始前应向文明部说明巡逻人数,巡逻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各系自己负责。

5、各系巡逻时,如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等情况,提醒两次后不予纠正的,取消该系巡逻资格。

6、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文明部每周日汇总一次各系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出各系排名,由该系负责人核实并签字,每月再汇总一次,由各系分管主席签字并通知各系领导老师交学工处备案。

四、扣分标准:

1、各系学生会晚归执勤人员必须在晚9:55按时到位,(按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文明部执勤人员时间为准)迟到者扣该系0.5分,缺勤者扣该系1分。

2、晚归人员扣该系每人1分。

3、各系学生会晚归执勤人员需佩戴胸卡、袖标或证明。

4、晚归人员如有谎报他系等情况,扣该晚归人员所在系10分,并全院通报。

5、各系学生会晚归执勤人员,未带《宿舍晚归登记表》、笔,扣该系0.5分,丢失《宿舍晚归登记表》,扣该系1分,并自行解决。

6、院、系学生会晚归执勤人员及检查工作时不能穿拖鞋、必须穿平底鞋(鞋底不可以高于3厘米)、不能穿大头鞋、裙子(不能短于膝盖及其以上),手套不能戴全指,不能戴帽子等。院、系执勤人员执勤时需背对公寓楼。如有发现扣该系每人0.5分。

7、各系宿管科人员应和院执勤人员检查宿舍后,院执勤人员开门后,各系负责人方可离开,否则扣0.5分。

8、对于各系晚归执勤人员、负责人或晚归人员不配合检查工作、妨碍检查、态度恶劣、辱骂文明部检查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报学工处并根据《山东服装学院学生手册》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全院通报。

9、各系学生会晚归执勤人员如不认真执勤工作(如:不得发短信、打电话,接电话不可过20秒、说笑打闹等)扣该系0.5分。

10、院文明部检查宿舍期间,凡不在宿舍(包括串宿舍)且不能当场出示有效假条者,按旷寝处理,扣该系2分每人。在当日第二节课上课之前补假扣0.5分,检查时有假条不扣分(假条必须包括:姓名、班级、时间、公寓号、宿舍号、由系老师签字并盖章有效),检查完毕再出示假条按补假处理,仿冒假条扣4分;假条需用请假专用的假条。

11、各系走读人员、长假未归者需有该系老师的有效证明(签字并盖章)否则按未归处理扣该系2分。

12、院文明部检查宿舍时,如有宿舍人数多于其所在系所交实底,则按旷寝处理扣该系2分每人。

13、院文明部检查宿舍时,如有宿舍敲门两次不开的,则按不配合工作处理,扣该宿舍所在系10分。

14、院文明部会对晚上10:30至次日凌晨6:00的各系晚归人员,进行3至5分的酌情扣分。

五、事项说明:

1、院文明部如与各系记录有出入或其他疑问,文明部有权检查各系的原始记录。

2、院文明部检查人员有权利延长执勤时间。

3、院文明部执勤人员进宿舍检查晚归情况会根据各系提供的宿舍实底为检查依据。

4、本检查制度和办法由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各系学生会商议制定,团委学工处批准通过。

六、本规定解释权由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

山东服装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早操检查成绩汇总表

检查单位:                                                                        第  周

系别

日期

班级

应到

实到

请假

迟到

早退

旷操

得分

名次

山东服装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教室卫生检查成绩汇总表

  第     周

项目

系别

检查教室

卫生情况

扣分

成绩

名次

系负责人签字

服 

山东服装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宿舍卫生检查成绩表

  第     周

项目

系别

宿舍

卫生情况

扣分

成绩

名次

系负责人签字

山东服装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学生公寓就寝检查成绩汇总表

检查单位:                                       第      周

系     别

晚归人数

得   分

名   次

服装工程系

服装艺术系

国际贸易系

信息工程系

备    注

会议记录

会议主题

部门

时间

地点

主持

记录

参加范围

应到

实到

缺席人员

迟到

请假

旷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