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新生军训生活, 活跃校园文化 ,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为新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激发广大同学的积极性,特举办2013级新生军歌比赛。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
3、比赛地点:学院艺术广场。
二、参赛要求
1、以大队为单位,每个大队分别演绎两首歌曲,包括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必选曲目为《歌唱祖国》,演唱形式和方法不做特殊要求;自选曲目要以以热爱热爱祖国、热爱军人、热爱人民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教育意义。
2、各大队全体军训队员参赛,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应由所在系开具假条,由本队教官确定是否参赛。
3、参赛出场顺序按照1—19大队依次进行,各大队确定指挥一名。
4、要求各参赛大队着装整洁,统一穿军训服。
5、各大队于
三、评分标准
1、选唱曲目内容健康向上,体现当代军人的优良精神面貌(2分);
2、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旋律优美,特色鲜明(2分);
3、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2分);
4、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服装整齐,上下场安静有序(2分);
5、指挥动作大方协调,与合唱队伍融为一体(1分);
6、整体效果良好,富有感染力(1分)。
四、评分要求
1、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打分;
2、评委对2首曲目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值为各参赛队的最终成绩;
3、记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为参赛大队的最后得分;
4、参赛队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奖项设置
根据各参赛队最终比赛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
六、评委组成
学院将选拔有关人员组成评委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对各大队参赛曲目演唱情况进行评定。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