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28来源:未知作者:admin浏览次数:273

  

山服院字〔201371

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工作的

 

各系,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服院字〔20044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倡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提升学生管理工作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班主任”评比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2013学年担任2010级、2011级、2012级班主任工作,且从事该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者,均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评选比例及条件

(一)评选比例

按照班主任老师总人数的30%进行评选推荐,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系别

内容

服装工程与

管理系

服装设计与

表演系

国际贸易系

信息工程系

班主任

总数

15

17

13

12

推荐名额

5

5

4

4

 

共评选优秀班主任18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能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耐心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使学生能够全面完成学习任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能够科学指导本班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班级奋斗目标明确,班委自治力强,后进生转化明显,学生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形成自信自强、自立自律的良好班风。

4.能够指导学生制定明确的学习目标,关心学生的学习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习成绩,树立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

5.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具备教师应有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于学生起到积极、正面的引导教育作用。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投入工作,能按要求跟随本班级积极指导、监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凝聚力强。

7.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能不断进行自我学习、积累和完善,努力提高自身学生管理工作业务素质,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8.服从管理,遵守工作规章制度,能按时完成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定期向系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

9.所带班级没有出现严重学生违纪现象及安全责任事故。

1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五年制大专班的班主任。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各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本学年班主任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参评比例范围内按照1:1.5确定“优秀班主任”初选人员名单。

(二)初选人员推荐名单确定后于129日前书面(加盖所在系公章)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报送的推荐名单,结合各系工作的实际和各项检查的综合情况,确定名单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党委会,经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本学年优秀班主任最终名单。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名额,不再递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班主任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在学院网站广泛宣传。

五、评选工作要求

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教育者、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进行全面教育和管理的基本工作队伍。此次评优表彰工作对充分激发班主任老师的工作热情,切实提升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学院稳定、发展大局具有深远意义。

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本次班主任表彰工作的顺利完成。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31127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1月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