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服学字〔2017〕29号
关于推荐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泰教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推荐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我院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参评的一年级学生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应多于1学期并为现任学生干部),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别 系 类 别 | 服装工程 与管理系 | 服装设计 与表演系 | 国际 贸易系 | 信息 工程系 | 合计 |
省级三好学生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4人 |
市级三好学生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8人 |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4人 |
市级先进班集体 | 1个 | 1个 | 1个 | 1个 | 4个 |
四、评选要求
(一)各系严格按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优秀名单。
(二)各系将学生个人申请、相关登记表(省级一式4份,市级一式2份)和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1份,省、市级分开填写)及电子版于2月28日前提交学工处(团委)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报学院审批,确定最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做好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省级三好学生汇总表 |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