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青团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2来源:学工处作者:浏览次数:115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2021—2022学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团学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团学干部作风改革提升、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夯实基层基础、参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为展示当代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新、勇担时代责任、矢志砥砺前行,落实学院“内涵提升行动”育人和管理目标和任务,表彰先进,倡树典型,根据《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表扬一批在学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全体学生团员青年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奖项设置

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比例及条件

(一)评选比例

奖 项

系 别

红旗

团支部

先进

团支部

优 秀

共青团员

优 秀

共青团干部

优 秀

团支部书记

青年志愿者

先进个人

服装工程与管理系

4

10

39

13

8

80

服装设计与表演系

4

10

28

13

8

57

艺术与设计系

6

15

43

18

12

89

国际贸易系

3

8

18

9

6

37

信息工程系

7

18

45

21

14

94

财经系

5

11

30

13

9

63

合  计

29

72

203

87

57

420

备  注

校级学生组织按照实际人数20%的比例推荐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根据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明确要求:2021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的团支部,方可参评本年度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均按照《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中的条件执行。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参评比例范围内确定推荐名单。

(二)初选名单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8日前将各表彰奖项初选名单汇总表(附电子版)、审批表(纸质版)报院团委。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名额,不再递补。

四、工作要求

(一)共青团学年评优表彰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二)各级团学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学院评选文件,明确各项评比表彰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三)各级团学组织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比表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及时答复。

(四)通过评优表彰工作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当先进、发挥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