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延伸,不断扩大学生社团对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影响力,结合学生社团试点建团经验,现决定在学院学生社团中建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条件
1.申请成立团支部的学生社团必须是经学院正式注册成立的合法学生社团。
2.学生社团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的须建立团支部。
二、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1.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团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4.结合学生社团类别和发展方向,组织开展活动,助力学生成长发展。
三、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会构成及职责
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会的基本构成为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可根据学生社团团员人数,适当增设团支部副书记或其他工作岗位。团支部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团籍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兼任。其具体职能如下:
1.团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包括召集团支部团员大会和委员会,传达上级精神,讨论团支部工作;结合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监督本学生社团重大决策、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动态,向支部团员大会和本系团总支汇报情况等。
2.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开展本支部团日活动。
3.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不在学生社团团支部缴纳团费,除必须履行《团章》中规定的所有团员义务和享有《团章》规定的所有团员权利外,还拥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1.认真学习并遵守学院关于学生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学生社团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参加学生社团团支部的人员登记。
3.按照“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机制,学生社团团员的团籍归属于班级团支部,团费缴纳至班级团支部,应积极参加班级团支部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开展的活动。
4.按照规定参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
五、团支部成立程序
1.由学生社团提出建团申请,所在团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批复。
2.院团委下发批复,同意成立团支部。
3.学生社团在所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
4.向所在团总支和院团委递交社团团支部登记表与学生社团团支书登记表(见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并于12月9日前送至行政楼1010办公室。
联系人:李增华 孙玮 联系电话:6959067
附件:关于成立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社团团支部的请示
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