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2022~2023学年,学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集体和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在校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奋发向上、砥砺前行,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根据《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表扬一批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全体在校学生团员青年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奖项设置
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比例及条件
(一)评选比例
奖 项 系 别 | 红旗 团支部 | 先进 团支部 | 优秀 共青团员 | 优秀 共青团干部 | 优秀 团支部书记 | 青年志愿者 活动先进个人 |
服装工程与管理系 | 3 | 8 | 35 | 15 | 7 | 16 |
服装设计与表演系 | 4 | 11 | 37 | 19 | 9 | 18 |
艺术与设计系 | 5 | 13 | 50 | 23 | 10 | 23 |
国际贸易系 | 2 | 6 | 22 | 10 | 5 | 15 |
信息工程系 | 6 | 15 | 53 | 27 | 12 | 33 |
财经系 | 3 | 7 | 26 | 14 | 6 | 15 |
合 计 | 23 | 60 | 223 | 108 | 49 | 120 |
备 注 | 校级学生组织按照实际人数20%的比例推荐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各奖项不得重复评选) |
(二)评选条件
根据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明确要求:2022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的团支部,方可参评本年度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均按照《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中的条件执行。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参评比例范围内确定推荐名单。
(二)初选名单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8日前将各表彰奖项初选名单汇总表(附电子版)、审批表(纸质版)报院团委。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名额,不再递补。
四、工作要求
(一)共青团学年评优表彰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在校师生积极进取、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二)各级团学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学院评选文件,明确各项评比表彰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三)各级团学组织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比表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及时答复。
(四)通过评优表彰工作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当先进、发挥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共青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